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: 你局《关于要求批复洪塘经济适用房规划四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》(北区建〔2008〕78号)收悉。经研究,原则同意本工程的初步 设计。现批复如下: 一、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洪塘经济适用房规划四路工程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,西起洪塘西路延伸段,东至洪塘中路延伸段,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,设计车速为30公里/小时,路面设计荷载为BZZ-100。主要建设内容为:道路、桥梁、雨污排水管、综合管线、给水管、路灯、交通设施、绿化、环卫等配套工程。 (一)道路工程:全长约500米,路幅宽度为20米,标准断面布置:3米人行道+14米机动车道+3米人行道。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。 (二)管线工程:本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制,新建DN400-1100雨水管,长度约500米;新建DN300mmHDPE污水管,全长约500米。新建DN300mm,长度约500米。规划道路、燃气等管线按规划同步配套建设,同时交付使用。 (三)桥梁工程:小型桥梁1座,桥梁布置为单跨16米简支梁桥,上部结构采用梁高65厘米的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,下部结构采用Φ100cm钻孔灌注桩基础,盖梁式桥台。 (四)配套设施:配套绿化、路灯,另外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及环卫、路名牌等公共设施。 (五)同意节能措施方案。 二、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867万元,其中工程费及其他费906万元,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961万元,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。 资金来源:由城建资金统筹安排。 三、项目实施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,2009年3月底完工。 希接文后,抓紧办理相关手续,尽快组织工程实施。 此复。
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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