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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全面实施

2008-11-04 16:44来源:江北政府网作者:江北政府网字体:【 阅读:
   近日,市林业局出台《宁波市森林、林木和林地流转办法(试行)》,我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全面实施。
  之前,我市已完成了山林延包工作,有山林延包任务的9个县(市)区、112个乡镇(街道)、2140多个行政村,发证山林面积596.7万多亩,林权证换发率达99.75%。这为此次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打下了基础。
 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三个中心,制定一套制度。目前,我市绝大多数县(市)区都建立了林权管理中心、森林资源评价中心和林权交易中心,制订完善了林权登记管理操作细则、林权抵押贷款办法,规范流转合同文本和有关办理流程,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,为林业要素合法有序流动提供一站式服务。一些重点村也将承担起村民林地流转的中介服务。
  为促进林权管理现代化,各地及时制订了符合当地的林改指导文件和实施方案,并着手将主体改革成果资料录入电脑,实现林权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。同时,力争做到林权资料与实地相符,县以上边界相互确认,确保资料准确完整。目前,象山、宁海、奉化三地已分别选定晓塘乡、胡陈乡、岳林街道为试点单位,争取11月底完成主体改革成果内容的电脑录入工作。
  我市还积极创新林业融资模式,推进区域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顺利开展。市林业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联合转发《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支持我省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根据林业产业经营和资金需求特点,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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